《外交》季刊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吕建中 中国石油集团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专职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其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其中,特别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效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报告,2021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了40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与能源消耗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了363亿吨,占到约89%,中国的情况也基本相似。因此,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传统化石能源消费,大力推进能源转型,是实现碳减排、碳中和的必由之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进程中,中国将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一、推进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基于自身发展阶段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后期叠加信息化、数字化转型阶段,既是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最大的碳排放国。多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正式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国大力实施“双碳”战略,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履行国际公约,推进《巴黎协定》确立的控制全球温升不超过2℃、并努力低于1.5℃目标的行动宣言,彰显了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责任和担当,同时也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中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环境矛盾更加突出,必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换句话说,推进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自身要求,是中国政府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双碳”目标的提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需要。“双碳”目标是基于中国能源安全现实提出的。2021年,中国原油、天然气进口量分别为5亿吨、1333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72%、43%。如果延续当前的发展模式,到205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消费量将分别超过8亿吨、700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超过75%、65%,能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实现碳中和,就是要倒逼能源系统低碳转型,以自主开发的清洁能源替代石油、天然气,从根本上破解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切实提高中国能源供应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经济、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
——“双碳”目标的提出符合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双碳”目标是基于中国资源现状提出的。中国是资源大国,资源总量排名世界第三,但人均资源十分有限,仅排名全球第53位。实现碳中和目标,将强化资源环境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以减排为抓手,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推动生产消费从低效、粗放、污染、高碳的方式转向高效、智能、清洁、低碳的方式,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协调发展。
——“双碳”目标的提出是中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的大国担当。“双碳”目标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展示了中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新努力和新贡献,体现了对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为国际社会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注入强大动力,重振全球气候行动的信心与希望,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全人类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
二、推动能源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能源、工业、交通、居民生活等方方面面,非一朝一夕可达。美国和欧盟承诺的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分别是43年和71年,而中国承诺的实现时间是30年,意味着中国要以人类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完成碳排放强度最大的全球降幅,必然面临着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转变、能源结构调整等一系列严峻挑战。其中,能源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
首先,能源领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领域和主战场。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其中与化石能源燃烧相关的人类活动又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2020年,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7%。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转型,能源消费增速明显放缓,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已从2012年的68.5%降至2021年的56%,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从2012年的不到9%提高到2021年的超过14%,二氧化碳排放增速放缓,渐入平台期。但是,受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生活用能刚性增长等客观因素影响,中国单位GDP能耗较高,仍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达49.8亿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量达99亿吨,分别占全球能源消费总量的26%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31%。因此,能源领域是落实“双碳”目标的主战场,也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基础。
其次,推动能源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资源禀赋与技术优势差异决定世界各国低碳转型路径各不相同,但总体呈现“减煤、稳油、增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态势。为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通过提高能效、减少煤炭使用以及大幅增加清洁能源比例等措施实现自身快速、深度转型。
当前,中国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面临高碳能源消费占比高、碳排放强度高、化石能源资产过早搁置损失大、资源型城市转型难度大、传统能源行业人员再就业负担重以及能源技术总体滞后于能源转型目标等一系列转型难题。但是,中国政府也深刻地认识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需加强清洁化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生产,为减碳降碳多作贡献;另一方面,由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与煤炭、石油相比,不仅清洁低碳,而且不受地域限制,就地取材、就地消耗,能够很好地抵消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隐患,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点方向。
目前,中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已对传统高碳化石能源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替代。截至2021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0亿千瓦,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超3亿千瓦。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12亿千瓦。
三、推动能源转型需坚持先立后破、以立为先,切实统筹好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的关系
中国的能源资源禀赋是富煤、贫油、少气。多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并以此来助力经济社会的协调全面发展。实践证明,作为当今世界最大能源消费国,能源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必须坚持“先立后破、以立为先”。
在过去几十年里,西方发达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进能源转型,有的“先破后立”,有的“边破边立”。欧洲明确要求退出煤电、提出禁售燃油车时间表、严格限制化石能源项目等,旨在从源头上实现绿色转型。2021年,欧洲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核电、水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到总发电量的60%以上,气电和煤电分别约占20%和15%。2020年底以来,由于遭遇极端天气,可再生能源发电不稳定;再加上2022年又受到乌克兰危机的影响,天然气供应短缺,引发电价、气价、油价等暴涨,欧洲地区承受着巨大的能源危机压力。
为实现“双碳”目标,中国一些地区也曾盲目压减、关停煤炭生产和煤电项目,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为此,中国政府及时纠正不当做法,强调绿色转型是抓手,能源安全是底线。要立足中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从“立”方面来说,需要稳住存量,争取时间实现新能源的逐渐替代,从而向低碳乃至“零碳”平稳过渡。要抓住关键变量,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提前布局、持续发力,加大清洁能源、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
从“破”方面来说,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时间窗口偏紧的实际,深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无论是新引进实施项目,还是既有项目改造,都要严把碳排放的关口,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低碳生活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四、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能源行业力量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能源行业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使命,需要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在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积极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增强传统能源生产供应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积极稳妥发展水电、核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未来,中国将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与此同时,中国将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强化多元化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
(二)坚持双向发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促进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减煤限煤,严控“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开展重点领域节能升级改造,推动企业提升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和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三)加快市场化发展,推动体制创新。“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要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同时,中国将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进适应能源转型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多能源品种协同互济、源网荷储集成优化的体制机制,强化财税、金融、环保、国土等政策协同。坚持依法推进能源转型,加快建立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单项法律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四)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加快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统筹推进“补短板”和“锻长板”,加快构筑支撑能源转型变革的先发优势。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锻造能源创新优势长板。持续提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开展三代核电关键技术优化研究,加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技术创新和应用。立足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基础和优势,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新一代先进核能等方面技术突破,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水平。
(五)加强国际能源转型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加强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依托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办公室、中美清洁能源伙伴关系论坛等机制,形成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发展的更大合力,为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国际气候条约赋能。在做好自身发展的同时,认真落实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政策承诺,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发展合作,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提升其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完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平台,办好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加强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能源论坛、清洁能源部长会议等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并引导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