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季刊

有关国际秩序的认知


      近些年人们在分析、研究国际形势时经常提及三个既相关又不尽相同的概念:国际秩序、国际体系、国际格局。根据笔者的理解,简要地说,国际秩序主要是指国际社会赖以运转的关系准则或者说“游戏规则”。国际体系主要是指国际社会为实施这些规则而建立起来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国际格局主要是指各国因国家属性、综合实力、国际地位不同等因素而逐步形成的国际关系框架。前两者属于上层建筑性质,而后者属于经济基础范畴。任何历史时期,经济基础发生质变时,上层建筑必然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当前有关国际秩序的争论,归根结底是与国际格局正在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分不开的。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上两个根本性大问题,由此而形成“东西、南北”的国际格局。全球金融经济危机和乌克兰危机的爆发和持续,即表明这两大问题一个也没有解决,也凸显国际格局正经历重大变动。最主要的变化是南北力量对比的变化。发展中国家(包括新兴经济体)经济总量已于2012年基本赶上发达国家,而且继续保持着比发达国家快两倍的发展速度。过去南北力量悬殊局面已大为改观。这一变化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的结果,它必然会反应在国际秩序问题上。
       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是由美欧等发达国家所主导,各项“游戏规则”是由他们所制定,国际机构基本上也是为少数发达国家所把持,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远超发展中国家,占有绝对优势。然而,随着南北力量对比的变化,发达国家的绝对优势的丧失,他们要想继续主导国际秩序越来越难以为继。发达国家极力维系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发展中国家随着实力的增强,致力于在国际事务中提高发言权、参与权,争取改变自己在国际上所处的不公正、不平等地位。两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正成为国际形势演变中的主要矛盾。
       国际秩序问题的核心是国与国之间应该以什么原则为基础的问题。世界各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国与中、小国家,不同大国之间,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追求。但是,作为国际法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必须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同。二次大战结束后,国际社会成立联合国并且把共同认定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写入联合国宪章。正常的国际秩序应该以联合国宪章为基准。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权威的国际组织,理应在国际事务中,尤其是事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
       然而,遗憾的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自恃拥有强大实力,一直试图主宰联合国事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上个世纪50年代联合国军作为交战的一方直接卷入朝鲜战争;60年代美国又未经联合国授权派兵参加印度支那战争。在美苏冷战结束后,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更不把联合国放在眼里。2000年9月美国新保守主义者为小布什总统上台制定的所谓“美国新世纪计划”更公然声言“美国的政治地位应该高于联合国”。其后,美国一直把所谓“美国统治下的世界和平”作为国际秩序加以推进,全然否定了正常的国际秩序应该以联合国宪章为基准这一国际社会共识。
       联合国宪章精神最核心的一条是主权国家平等、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这反映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世界人民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深切愿望。可是,少数西方大国,尤其是美国这个唯一超级大国,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想否定这一准则,不断抛出“主权概念过时”、“人权高于主权”、“新干涉主义”、“失败国家”、“邪恶轴心”、“暴政前哨”等种种谬论,其目的就是为他或他们践踏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寻找“借口”或“合法依据”。这些年来无论在欧洲巴尔干地区还是中东北非地区发生的种种动乱、战事,无一不与西方国家的肆意干涉他国内政有关。已持续一年之久的乌克兰危机之所以演变成今日的局面,美欧等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数事实表明,美国鼓吹的“美国统治下的世界和平”的国际秩序,带给世界的不是和平,而是无休止的动乱战争。
       西方大国为了掩盖、粉饰他们推行强权政治、肆意破坏他国主权、干涉他国内政的恶劣行径,近来还有意散布以下谬论,国内少数学者也有所呼应。
       其一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各国利益日益“交融”的时代,不应再强调尊重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这种论点完全是虚伪、荒诞的。首先,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以来,只要民族国家是构成国际社会的主体,国家之间就必须遵从主权平等的原则。至今联合国这一当前最具权威的国际组织依然是按照主权国家原则建立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借口国家间关系发展而削弱主权平等原则的重要性。再有,当今的经济全球化是少数发达国家主导的,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本身就是不平等、不公正的。其实,美欧等西方大国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法则,他们冀图有践踏他国主权、干涉他国内政的自由,而他们自己的主权、内政是其他人丝毫也碰不得的。
       其二是现行国际秩序有利于世界各国,不应推翻、重建。这种观点同样似是而非,强词夺理。首先,所谓“现行国际秩序”何所指?如果指的是有国际共识的、以联合国宪章为基准的国际秩序,当然应当遵循,因为它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发展中国家把联合国宪章视作维护他们主权的“最后屏障”。其次,广大发展中国家谋求改变的是少数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实力,违背主权国家平等这一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维系其既得利益为主旨的国际秩序对发展中国家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难道这些不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吗?!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从建国之初起就基于“各国平等、和平相处”的理论,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一直为建立对世界各国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做出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一直积极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主张世界各国不论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相同与否都应根据这些原则建立、发展正常国家关系。由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因而中国的这一主张得到了众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上个世纪90年代,面对美国推进“美国统治下的世界和平”的国际秩序的新形势,中国领导人明确地提出,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外交方面的一大长期任务,并且指出:“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最主要原则,应该是不干涉别国内政。如果发达国家坚持干涉别国内政,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那就会形成国际动乱,特别是第三世界不发达国家的动乱。”中东地区目前的乱局,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外有些人散布种种“中国威胁论”。中国提出“和平发展”理念,表明社会主义中国即使逐步强大起来,也绝不会走其他大国“国强必霸”的老路,通过实践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理论实践基础上,把“和平发展”理念提升为指导内外政策的战略思想。把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把推动、敦促其他国家也走和平发展道路,视为我国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繁荣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为,我们坚信,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符合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建立真正公正、合理、和谐的国际秩序。
       为在外交工作中落实“和平发展”战略思想,中国在继续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基础上,本着继承、创新、发展的精神,丰富发展了中国一贯坚持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不干涉别国内政,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等重要思想,提出中国外交必须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积极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确立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真实亲诚的对非方针等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从建国之初就始终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这一重要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中国绝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干涉中国内政。同样,中国也始终坚持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这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历史传统的大国外交根本原则有别之处。然而,近些年来,少数西方大国对中国这一原则立场别有用心地进行无端责难,还混淆视听地把中国参与一些国际斡旋活动与干涉他国内政混为一谈。极少数国内学者也与之响应地认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不应再囿于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近年来,围绕叙利亚危机、乌克兰危机,国内外就出现过这种鼓噪。这一动向值得密切关注和警惕。
       中国特色的外交是讲原则、扬正义、树道义的,绝不会像西方大国那样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中国坚持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立场,是正确的、正义的、不可动摇的。至于中国参与一些国际斡旋活动,中国政府始终坚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或征得有关国家的同意,在联合国授权或支持下参与这类活动。这同少数西方大国利用一切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国家,甚至不惜动用武力、颠覆有关国家合法政府这样的干涉他国内政的行径,完全是两码事,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中国以自己的实践向世界表明,不管国际形势如何变幻,不管中国实力壮大与否,中国过去是,现在是,今后仍将是世界上一支不可或缺的、积极维护和平的坚定力量。